人真的不能太高估自己的天分,這隻會讓“努力”這兩個字失去應有的光彩。青春裡的兩個女孩,聯手讓我認識瞭這一點……並且拼瞭命相信,努力就會看見美麗的風景。持續不懈的一流努力,就會看見不可思議的世界。

分手,隻需要一個人同意,但“在一起”,可是需要兩個人同時認可才能作數。戀愛就是要這麼不確定才有趣,不是嗎?至少我已經完成瞭我這一半的拼圖。

“一起回傢”這四個字,不管在哪個生命歷程,都有很浪漫的意義。

“一起”代表這件事一個人無法獨立完成,“回傢”意味著背後的溫馨情愫。

第一次與你一起回傢的人,你一輩子都不可能忘記。

每個人都有這樣的經驗。

不經意間聽到某一首歌,某一段旋律,就會瞬間回憶起某段時光裡的自己。或大學,或高中,或看見曾經在自己座位旁,那張用粉筆劃下著白線的青澀臉孔。

“柯景騰,既然你那個時候就很喜歡佳儀瞭,為什麼還可以一邊喜歡小華?”阿和不以為然,他算是個愛情基本教義派。

“這算什麼問題?一次喜歡兩個女孩有什麼好稀奇?很多女生也常常一邊喜歡劉德華,一邊喜歡張學友啊!”我老實回答,語氣漫不在乎。

回避情感才是最不正常的事。

人如果無法在心底深處感受靈魂的所有向往,情感才會變得殘缺。

真正認識瞭情感——自己獨一無二的情感,接下來會發生什麼事,才有“大人的成熟世故”跟“小鬼頭的義無反顧”的差別。對我來說是這樣。

“哪有這樣的?誰跟你一樣?”阿和啼笑皆非。

“這種事我能有什麼辦法,喜歡上就喜歡上瞭。”我看著胚芽奶茶上的泡泡。

是啊,喜歡就喜歡上瞭……

戀愛就是集體作戰啦,這樣才有熱血。相信我,熱血的愛情總有一天會流行起來的。

青春期的男生可以在一百個人面前極盡丟臉之能事,還兼洋洋得意——隻要其中沒有他喜歡的女孩。

青春期的男生可以在籃下被蓋一百次火鍋,還覺得打籃球是件有趣的事——隻要附近沒有他喜歡的女孩。

青春期的男生可以因為成績差勁、上課搗亂、跟墻壁說話,變成某種反其道而行的英雄——隻要他不需要坐在喜歡的女孩的前面。

“糟糕,我會不會太奸詐瞭?”我看著月亮。

“不會,你是非常非常的奸詐。”月亮說。

“不客氣。”我豎起大拇指。

要給你最大程度的快樂,與其讓快樂指數從零跑到一百,不如從負一百飆到正一百,這樣絕對值是兩百整,非常厲害又一輩子忘不瞭的快樂吧!

愛情不是人生的全部,卻是我人生的味道。

越是深沉的痛苦,代表我曾經愛得越飽滿。

每嘗過一次愛情,我都能獲得無與倫比的勇氣,在跌倒的時候吹拂傷口,然後重新站起。

總是以祈求著“永遠在一起”的心意追求喜歡的女孩,是我的愛情之道。正因為如此,當我昨晚對女孩告白時,盡管還是被婉轉拒絕瞭,我依舊能義無反顧信仰著我獨一無二的熱血愛情。

每個女孩都是我們人生的燭火,照亮瞭我們每段時期瘋狂追求愛情的動人姿態,幫助我們這些男孩,一步一步,成為像樣的男子漢。

我們所要做的,就是再多喜歡那女孩一點。再多一點,再多一點一點。

隻要夠喜歡,就沒有辦不到的等待。

就可以一直靠信仰愛情,堅持下去。

“柯景騰,我希望可以給這個女孩幸福。”廖英宏的聲音再度充滿元氣。

“不是盡力,是一定要做到。”我握拳,眼淚還是忍不住落下瞭。

如果我的愛情回憶在化為一份記錄性書寫時,有任何的意義,那便是希望每個讀著這些故事的男孩女孩,都能從中獲得一點點,相愛的勇氣。

如果愛情不能使一個人變成平常不會出現的那一個人,那麼愛情的魔力也未免太小瞭……不是我們日夜祈手禱盼的,那種夠資格稱為愛情的愛情。

戀愛中,可以花盡種種心機,運用策略打敗對手,但做自己是很重要的。

或許,根本是最重要的。

“如果到最後讓沈佳儀深深愛上的自己,並不是真正的我,那我所做的一切又有什麼意義呢?”

所謂的厲害,就是……

“讓這個世界,因為有瞭我,會有一點點差別。”

而我的世界,不過就是你的心。

“那是別人。我不是別人。別人送花惡心,我送花,還可以。”楊過有小龍女,我有沈佳儀。楊過有龍女花,我有小耳朵。而楊過有大雕,我有許博淳。他媽的這不是命運使然是什麼!

我感到很害怕。我極度恐懼,自己不被允許繼續喜歡這個女孩。

那種事情發生的話,可以想見我的生命將如虛踏河面的葉,縱使漂浮在潺潺流水上,卻仍將漸漸枯萎。

我會繼續努力的,這輩子我都會繼續努力下去的。

你就耐心等待,我追到你的那一天吧。請讓我,繼續喜歡你。

有人說戀愛最美的時期,就是曖昧不清的階段。

彼此探詢對方的呼吸,小心翼翼辨別對方釋出的心意,戒慎恐懼給予響應。每一個小動作似乎都有意義,也開始被賦予意義。

走在一起時,男生開始留心女孩是不是走在安全的內側,女生則無法忽略男生僵硬的擺手,是不是正在醞釀牽起自己的勇氣。

女生迷上戀愛心理測驗,男生開始懂得吃飯時先幫女生拆免洗筷的塑料套。

一切一切,不隻是因為自己想“表現得好”,更是因為自己的心裡出現一個位置,獨屬於地球上另一個人——那一個人。這種機率大約是,五十七億分之一。

對我來說,告白如果隻關心成不成功就太遜瞭,因為“如果一旦成功瞭,就不會再有下一次的告白瞭”。告白當然要成功,所以緊有一次機會。因為緊有一次機會,當然就得想辦法讓告白漂漂亮亮,永生難忘。

喜歡對的人,身上會發光。

持續發著八年的光呢。

如果告白的方式,竟然可以決定女孩“會不會喜歡男孩”或“會不會答應與男孩”,那麼“喜歡的定義”就幾乎與愛情脫鉤,變成一種隻講浪漫花招,而不深入真正本質的東西。

所以在我心目中愛情的樣貌裡,如果女孩夠喜歡男孩,即使男孩是一邊打哈欠一邊告白,女孩九成還是會答應與男孩交往,剩下失敗一成幾率,就是男孩有毀滅性的口臭這件事在打哈欠告白的瞬間,殲殺瞭女孩對男孩的喜歡。算是意外。

既然告白的方式緊緊是表象,告白的結果不會因此而改變,那麼“苦苦思考告白時機”或“如何在驚喜中讓對方知道自己的愛意”這件事,難道都隻是愚蠢的把戲嗎?

每個人都想要讓心愛的對象在見識到自己的喜歡時,能過擁有最好的心情,好在記憶相冊本裡存留最深刻的一頁。所以我們挑場合,選時間,制造氣氛,為瞭他,為瞭她,為瞭彼此。多麼誠懇的心意。

再見,再見,再見。你永遠都看不見我放棄的背影有多麼傷心,我的幼稚出自我熱血的根性,就是靠著這股熱血,我才能喜歡你這麼久。

而這份熱血,竟成瞭你否定的無謂存在。

錯過瞭聽見神氣魔咒的時機,卻因為一場荒謬又熱血的怪比賽,讓我與深深喜歡的女孩從此在愛情的路上分道揚鑣,各自化作一條線,在人生的路上奔馳。

奔馳,卻又彼此纏繞。

不久後,我交瞭女朋友。沈佳儀也交瞭男朋友。

但我們之間的故事,卻沒有因此結束。

八年的喜歡,讓我們之間擁有瞭更深刻的聯系。

比情人飽滿,比朋友紮實。

那是,羈絆。

我們總是在這個世界上,尋找跟我們“連接”的另一個人。

連接的方式有很多種,有的連接是一種陪伴,有的連接是一種互相取暖,有的連接則是一種淡淡的默契。

通過愛情而連接的伴侶,則是我們最向往的關系。

不管你裝得再怎麼像普通朋友,我還是可以感覺到你對我的喜歡……不,應該說是重視。你對我,很重視。讓我覺得,自己很幸福。我很喜歡,你喜歡我……我隻是覺得,他不夠喜歡我。經歷過你是怎麼喜歡我,我就會覺得其他人對我的喜歡,無論如何都沒辦法跟你相比……

我也很喜歡,當年喜歡著你的我。那時侯的我,簡直無時無刻都在發光呢。

我對你的喜歡,原來一直都是有響應的,而不是我一個人在跳舞。對我很重要。我的青春,不是一場獨白。

人生不是一個人的,喜歡,也不是一個人的。

我已經將另一個女孩嵌進我的人生,那女孩的人生亦然。我無法掉頭就走,那也是我珍貴守護的愛情。

沒有結果的愛情,隻要開瞭花,顏色就是燦爛的。

見識瞭那道燦爛,我的青春,再也無悔。

一場名為青春的潮水淹沒瞭我們。

浪退時,渾身濕透的我們一起坐在沙灘上,看著我們最喜愛的女孩子用力揮舞雙手,幸福踏向人生的另一端。

下一次浪來,會帶走女孩留在沙灘上的美好足跡。

但我們還在。

刻在我們心中的女孩模樣,也還會在。

豪情不減,嬉笑當年。一個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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